11月20日消息,近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发布关于征求对《广州市快递条例(草案)》意见的公告。根据草案,广州拟规定,快递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并执行快件收寄验视制度。
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快件中夹寄毒品、枪支弹药、爆炸物品、非法出版物、假冒伪劣、毒性物质等物品,仍然收寄的,涉嫌构成犯罪,邮政管理部门应当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草案还提出,快递企业受用户委托,长期、批量提供快递服务的,应当与该用户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保障义务。
为协议用户提供快递服务,应当一次性查验该用户的有效身份证件,登记相关身份信息,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协议用户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核对、记录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留存法定代表人或者相关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禁止快递企业将批量的空白快递面单或者电子单号出售给非协议用户使用。
草案还明确:快递企业应当组建本企业工会组织,强化工会在企业文化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开展集体协商、协调劳资关系、困难职工帮扶、维护职工权益等方面的作用。
鼓励本市快递企业组建快递行业工会联合会,积极探索就休息休假、加班工资、劳动保护、女职工特殊保护等事项订立快递行业集体合同。
用户不得对快递从业人员进行人身攻击或者人格侮辱;用户不得以投诉、申诉为手段向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索取不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