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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完成跨境电商“9810”出口空运清单模式首票业务

1月20日消息,近日,一批价值16.2万元的服装在福州海关所属马尾海关完成监管,以跨境电商“9810”空运清单模式顺利离境,这是福州跨境电商“9810”出口空运清单模式首票业务。马尾海关跨境电商监管科相关负责人表示..

1月20日消息,近日,一批价值16.2万元的服装在福州海关所属马尾海关完成监管,以跨境电商“9810”空运清单模式顺利离境,这是福州跨境电商“9810”出口空运清单模式首票业务。

马尾海关跨境电商监管科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批服装顺利离境,标志着福州成为福建省首个覆盖跨境贸易电子商务“9610”“1210”“9710”“9810”出口全业务模式的城市。

跨境电商“9810”模式是指境内企业先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出口至海外仓,当购买者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商品直接从海外仓送达购买者,同时向海关传输相关数据的模式。

2020年8月,海关总署发布关于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出口监管试点范围的公告:在第一批试点海关基础上,增加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西安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

2020年9月1日凌晨,福州海关隶属榕城、马尾、福州机场、平潭海关成功验放通过中国(福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境电商综合服务系统申报的“9710”(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和“9810”(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跨境货物,标志着福州关区正式启动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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