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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至今许昌跨境电商B2B出口货值136万美元

11月20日消息,《电商报》从许昌海关获悉,自7月1日郑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工作试点以来,许昌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价值累计136万美元,货值总额居郑州关区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前三位。据悉,河南省许昌..

11月20日消息,《电商报》从许昌海关获悉,自7月1日郑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工作试点以来,许昌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价值累计136万美元,货值总额居郑州关区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前三位。

据悉,河南省许昌市已成为全国最大的人发原材料集散地和发制品制造基地,也是全球知名的发制品跨境电商交易中心。

根据此前海关总署发布的《海关总署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郑州海关作为10个试点海关之一,自7月1日起正式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业务。许昌海关隶属于郑州海关,也开启了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业务。

许昌跨境电商出口之前以B2C(企业对个人)模式为主,更适合订单数量少、批次多的跨境业务。B2B出口试点业务的开展,即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运送至境外企业或海外仓,有助于一揽子解决清关、运输、监管、退税、结汇等问题。

今年6月,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并以B2B直接出口和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模式,增列了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710,全称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同时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810,全称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适用于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货物和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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